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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出台2020年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6 14:50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我市2020年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后期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计划在9月底,全面完成今年我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是完成化工厂家属区84户、9000平方米,千秋车队家属区44户、4800平方米,平安小区287户、31000平方米,广厦小区80户、8000平方米四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引入物业管理。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由中央、省和市财政承担。老旧小区水、电、气表出户费用中表前管线改造费用统一纳入综合改造成本。水、电、气三表出户费用中表后费用由业主承担。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综合管线迁移、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等费用建议予以免除。发改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时,按有关标准计列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预留资金为10%。

    下一步要做好设计、监理单位招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施工招标;完成建设资金拨付。做好施工管理;抓好验收、接管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后期管理。后期管理模式分为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具体由街道、社区在征求居民意见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主办单位 天长市委宣传部 皖ICP备:13017952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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