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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五条金融措施支持文旅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6-08-23  浏览次数:

■ 针对景区、文创、康养等各类文旅企业设立专项信贷产品,支持企业经营周转和项目建设

■ 支持文旅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融资产品,引导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发债培训、投资者对接等服务

■ 鼓励有条件的市推行政府购买旅游救助保险、给予文旅企业保费补贴

■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文旅担保产品,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

■ 争取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皖参股设立子基金,招引优质PE、VC机构赋能产业发展

本网讯(记者 何珂 实习生 余美)近日,我省在金融支持文旅产业方面再出实招。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若干措施》,推出15条举措,加快构建与文化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将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

文旅产业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中小微文旅企业缺乏传统抵押物,融资瓶颈长期存在。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打造“银债保担投”产品矩阵,配套贴息、担保代偿等措施,形成“产品+政策”联动效应,匹配文旅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其中,“皖旅贷”针对景区、文创、康养等各类文旅企业设立专项信贷产品,支持企业经营周转和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皖旅债”支持文旅企业发行各类债券融资产品,引导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发债培训、投资者对接等服务;“皖旅保”鼓励有条件的市推行政府购买旅游救助保险、给予文旅企业保费补贴;“皖旅担”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文旅担保产品,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皖旅投”争取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皖参股设立子基金,招引优质PE、VC机构赋能产业发展。

在支持体系设计上,若干措施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为核心。针对文旅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层构建金融服务体系。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共同成长计划”文旅专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文旅产业链金融试点,鼓励打造文旅特色支行。紧扣全省文旅产业布局,强化对“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文旅品牌打造、科文旅融合、中医药康养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若干措施还明确支持文旅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更新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文旅装备融资租赁业务给予贴息;支持文旅企业利用ABS、REITs、机构间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此外,金融生态优化同步推进。提升文旅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文旅场景支付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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