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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我市对所有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摸排。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重点货源监管单位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6年3月31日—4月6日。监督电话:7022118。
天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