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1-10 浏览次数: |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提升招标透明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天长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工作。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人”窗口登录,在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模板内,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前公示信息表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以及易引发异议投诉的项目,可适当延长公示期。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并说明依据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是优化我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潜在投标人提前准备投标工作,保证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胡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