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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持续优化共济政策 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

   近日,天长市退休职工秦海明因慢性牙髓炎在汊涧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就诊,总医疗费用2876.9元,经医保基金报销后,他的医保个人账户仅需支付867.11元。他说“门诊统筹政策太好了,如果没有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这些费用都要自己全额负担。”

   随着《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出台,自2022年10月起,天长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关联其配偶、父母、子女身份信息,可实现统筹区域内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2023年10月,医保部门对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将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从800元降低至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降低至200元,退休职工报销封顶线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使用范围,增加安徽“惠民保”个人缴费部分。

   2024年6月,再次优化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使用;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使用范围,增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自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以来,天长市职工门诊统筹支出11.44万人次,基金支出927.07万元;家庭成员共济医疗费用支出560.12万元;用个人账户缴纳“安徽惠民保”34.12万元,缴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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