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胡寿芳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天长市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举措,持续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以有力举措助推政府采购交易营商环境再优化。
强化压实责任,消除隐性壁垒。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文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予以清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
强化降本减负,优化交易流程。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免费提供招标文件,让数据“多跑路”、让供应商“少跑路”,节省供应商时间成本。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
强化惠企政策,提升中标概率。调整采购文件中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