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 |
为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各类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6月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尚志市人民法院、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密山市人民法院、同江市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肇东市人民法院、南岔县人民法院、克东县人民法院、鸡东县人民法院等10家基层法院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家中级法院集中宣判了14件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其中诈骗犯罪案件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7件,涉案金额高达8425万余元。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2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次集中宣判聚焦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虚假承诺、产品推介、高息返利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投资及缴费,假借“养老”之名实施上述犯罪。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全省法院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适用及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积极制发司法建议,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不断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