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次数: |
近期连日高温,天长市各粮食收储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开展粮食熏蒸作业。为规范熏蒸作业,确保储粮和人员安全,近期,天长市发展改革委开展规范粮食熏蒸作业督查。
根据《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1-2020)、《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程》(LS1212—2008)等规定,结合我市仓储设施实际情况,遵循“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市发改委制订《粮食熏蒸操作要点》,进一步强调和细化熏蒸前、中、后各环节操作要点,重点审核熏蒸用药、人员资质、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熏蒸用药合理,安全措施到位;结合我市夏季“两个安全”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企业是否按照报备方案开展熏蒸作业,作业流程是否规范,药品领取和使用是否一致,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确保熏蒸作业安全无事故。